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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学习贯彻《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中共安徽省教委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

2020年3月20日,教育部修订出台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 (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遵照党中央对内部审计的新要求,结合内部审计理论实践的新发展以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新需求,提出了新时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定位、机构、人员、职责、权利、监督等,完善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学校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在增强学校内部审计履职能力上下功夫

(一)健全学校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共宿州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定期听取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责任单位:审计处)

(二)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需要,设置审计处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审计处由校长分管;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审计处)

(三)完善内部审计人员激励制度。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执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四)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保护制度。 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
    三、在强化学校内部审计管理上下功夫
      (一)建立健全审计工作规范。对照新修订的《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整体谋划,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学校关于规章制度“废改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学校现有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审计工作、审计实施办法等。加强自身内控建设,防范廉政和审计风险。审计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对内部审计业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要对中介机构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责任单位:审计处)
      (二)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根据学校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制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在预算执行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等各方面努力实现审计领域、审计对象、审计时间过程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被审计单位应按时报送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相关电子数据和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审计处、各部门)
      (三)充分运用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实现由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的转变,将审计范围由经济活动向业务活动拓展,审计重点由合规审查向内控评价转变。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避免重复审计;同时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审,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责任单位:审计处)

(四)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职能部门合作,着眼于促进问题解决,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学校内部审计不仅要保障教育资金使用安全,还要促进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推进审计工作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审计报告应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在分析根本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内部审计不仅要揭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要通过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解决“屡审屡犯”的顽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审计处、各部门)

四、在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上下功夫

(一)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完善审计整改清单管理制度、审计整改动态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账销号。(责任单位:审计处、各部门)

(二)加大审计通报力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有效发挥警示作用,实现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体检”“查病”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审计促进“治已病”“防未病” 的建设性作用。(责任单位:审计处)

(三)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责任单位:办公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

五、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

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路径选择、作用发挥,必须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上来认识,从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政治高度上来把握,从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政治高度上来贯彻。《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保证内审质量,提高内审水平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抓好学习宣传。学校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规定》精神研讨,强化依法按规审计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促进学校教育内审工作进一步发展。宣传部应通过校园网、电子办公平台、宣传稿、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审计办法,提高自觉接受审计的意识。(责任单位:宣传部、审计处、各部门、二级学院)

(二)谋划落实举措。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整体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加强指导,狠抓落实。结合实际,修订学校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审计处)

(三)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业务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等审计业务和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责任单位:审计处)


                                                  宿州学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