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召开《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教育部令第47号)学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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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审计处在逸夫楼A601室组织学习贯彻教育部最新修订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中共安徽省教委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69号)文件精神。
内部审计机构应从四个方面增强教育内部审计履职能力:一是健全内部审计领导机制;二是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三是完善内部审计人员激励制度;四是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保护制度。
在强化教育内部审计管理方面,也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审计工作规范;二是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充分运用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四是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会议指出,应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一是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大审计通报力度;三是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共用。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要对照新《规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意见,进一步健全内审机制,拓展内审职能,提升内审质量,持之以恒地抓好内部审计工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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