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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审计处2017年工作总结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2017年,审计处在校党委、行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更新审计理念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十九大精神,积极参加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围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和“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学习教育,统一认识,查摆问题,反思工作,不断更新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理念,以内审“全面提升年”为抓手,积极发现现代审计在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从严治党、反腐倡廉进程中的双重重要作用。

二、认真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一)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结合学校中层干部调整,受组织部委托,2017年共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3项,截至11月底已全部出具审计报告。

下阶段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会同纪委、组织部、国资处、财务处、人事处及时与被审计人员沟通,并将共性问题及重大事项在审计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明确规定整改期限并要求报送整改情况书,内容包括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背景以及调查核实的相关内容、整改进展情况及结果、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

(二)专项审计

按照内审工作要求,对中国教育工会宿州学院委员会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各类问题5项,提出审计建议4条。

(三)修缮工程审计

截至目前共接收修缮工程11项,涉及资金额度425万元,其中9项已完成审计,剩余两项计划12月底前完成。

今年审计中发现,工程量核减不下,甚至出现现场复核的工程量超过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审计要求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使得我们面临类似问题较被动。我们认为,要提高修缮工程前期设计、预算等环节精确度,同时在坚持项目决算审计报送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合同价原则基础上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出现计划与实际的误差,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变更。

(四)基建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宿州学院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校审字〔2016〕1号),联合跟踪审计委托单位,配合基建处做好我校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工作包括: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工程阶段性付款;施工现场勘验、过程记录等。截至目前校区扩建一期工程道路管网工程已竣工,实习实训楼附属景观、校区扩建一期工程学生公寓、东区体育馆仍在建。

同时,我处对2017年新增第四食堂基建项目已完成跟踪审计招标并签订合同。此次合同签订,我处总结以往经验,重新修订跟踪审计合同规范文本,对相关条款进一步细化,以“跟踪审计成果清单”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跟踪审计真正落到实处提供更有力保障。

(五)审计督查整改

今年我校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列入国家审计计划的高校当年不再自行组织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年度全覆盖审计。为做好迎接国家审计准备,我处对我校2013、2014年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进行延伸审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

根据《宿州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6〕48号),学校成立由审计处、国资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合同审查小组以会议集中审查方式进行合同审核,维护学校经济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内审制度建设

制定《宿州学院内部管理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试行)》(校审字〔2017〕1号);

制定《宿州学院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审字〔2017〕2号);

制定《宿州学院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通过初审待上会后发布;

修订《宿州学院建筑和修缮工程监督及审计暂行办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直属院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决算不再进行终审的通知》(皖教秘财[2016]184号)精神,原制度已不能适应最新高校工程审计政策,目前修订工作仍在继续,计划本学期末完成。

三、问题和建议

一是内审力量不足,内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审计处目前现有人员3人,工作量与人员匹配不协调。建议增加专业人员配备从而更好开展内审工作。

二是审计整改和成果利用的保障力度不够。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利用是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我们已初步建立了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但对一些审计发现问题,往往需要从管理体制或运行机制方面着手整改,涉及面较广,整改难度大。建议建立更加强有力的审计整改和成果利用制度体系和机制,加大保障力度。

直面学校发展目标和审计工作职责,审计处将努力建立和完善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审计队伍,坚决做到依法审计、独立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努力做到吃透“政策”、聚焦“问题”、优选“抓手”、突出“重点”,切实担当起审计监督在内部控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双重责任,把内审工作做得更好。